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采购人名称:
项目名称:南通市通州区2024年收储土地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项目
采购人名称:南通市通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项目期限:2024年1月20日-2024年12月31日
二、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
三、谈判响应报价只对基准价费率进行谈判响应,成交价按总价=基准价*费率+面积价*实际林地面积,该费率上限为100%或1.0。超过100%的报价为无效报价。实际林地面积不足一亩按一亩计算。
四、采购内容:
南通市通州区2024年收储土地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工作,包括独立选址建设项目、批次用地项目及临时配套施工项目等,按每宗项目计算。要求完成如下工作:
1、项目区林地数据调查;
2、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包括总论、使用林地现状调查、其他相关情况说明、使用林地可行性分析、森林植被恢复费测算、保障措施、使用林地可行性结论、相关的附图、附表、附录等);或森林、林木采伐作业设计调查编制(包括森林采伐伐区调查设计、江苏省森林采伐作业设计表、林分状况调查表、标准地树木调查记录表、相关的附图等);
3、专家现场查验表或专家论证意见;
4、2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调查、文本编制工作,资料齐全后报林业主管部门备审,协助取得征用占林地审核同意书(或临时使用林地批复),或林木采伐许可证。
五、项目人员及工作成果要求:
1、为保障项目圆满完成,编制单位需配置1名林业或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及3名林业或测绘专业工程师。(以上人员及职称为最低标准,投标可提供高于此标准)。
2、报告编制要求:①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采伐作业设计应遵循现行法律法规、规程规范与技术标准;②图纸和文本必须做到清晰、完整、表达准确,同类图纸规格应统一,成果须充分表达要求的内容和深度。
3、编制项目完成时间及成果要求:采购方在将相关资料交于中标方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技术人员赴项目区进行调研与资料收集,并提交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采伐作业设计电子版初稿成果。
4、待林业等部门资料、文件提供齐全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采伐作业设计正式稿成果,文件一式贰份,电子文件一份。
5、项目成果验收标准: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通过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并拿到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或临时使用林地批复),或采伐作业设计通过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并拿到林木采伐许可证。
六、谈判响应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其它组织);
(二)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http://www.court.gov.cn)等渠道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https://www.mem.gov.cn/)等渠道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未被国家税务总局网站(http://hd.chinatax.gov.cn/xxk)等渠道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等渠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等渠道列入黑名单;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谈判响应。
(四)具备完成本项目标的物的能力,并能提供相应服务,谈判响应人必须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以上资质或测绘甲级资质。
(五)2020年1月以来至少开展过一项永久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业绩(需提供项目业绩合同和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六)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
(七)为本项目或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谈判响应。
七、招标公告期限:2024年1月4日-2024年1月10日。
项目名称:南通市通州区2024年收储土地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项目
采购人名称:南通市通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项目期限:2024年1月20日-2024年12月31日
二、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
|
序号 |
服务内容 |
林地性质 |
林地面积 |
基准价(元) |
面积折算 (元/亩) |
|
1 |
项目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编制服务 |
商品林地 |
2公顷以内 |
30000 |
0 |
|
2 |
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编制服务 |
商品林地、公益林地 |
省级公益林3公顷以下;防护林、特用林10公顷以下的(含其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林地及其采伐迹地面积2公顷以上、35公顷以下的 |
50000 |
1000 |
|
3 |
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服务 |
省级公益林 |
3公顷以上、10公顷以下 |
80000 |
1000 |
|
4 |
批次用地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编制服务 |
商品林地、公益林地 |
省级公益林10公顷以下;防护林、特用林10公顷以下的(含其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林地及其采伐迹地面积35公顷以下的 |
180000 |
1000 |
|
5 |
森林、林木采伐作业设计调查编制服务 |
商品林地、公益林地 |
除县级以上河道林木采伐更新以外的商品林、市县级公益林采伐、省级公益林1公顷以下采伐 |
50000 |
1000 |
|
6 |
森林、林木采伐作业设计调查编制服务 |
商品林地、公益林地 |
县级以上河道林木采伐更新、省级公益林1公顷以上采伐 |
80000 |
1000 |
四、采购内容:
南通市通州区2024年收储土地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工作,包括独立选址建设项目、批次用地项目及临时配套施工项目等,按每宗项目计算。要求完成如下工作:
1、项目区林地数据调查;
2、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包括总论、使用林地现状调查、其他相关情况说明、使用林地可行性分析、森林植被恢复费测算、保障措施、使用林地可行性结论、相关的附图、附表、附录等);或森林、林木采伐作业设计调查编制(包括森林采伐伐区调查设计、江苏省森林采伐作业设计表、林分状况调查表、标准地树木调查记录表、相关的附图等);
3、专家现场查验表或专家论证意见;
4、2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调查、文本编制工作,资料齐全后报林业主管部门备审,协助取得征用占林地审核同意书(或临时使用林地批复),或林木采伐许可证。
五、项目人员及工作成果要求:
1、为保障项目圆满完成,编制单位需配置1名林业或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及3名林业或测绘专业工程师。(以上人员及职称为最低标准,投标可提供高于此标准)。
2、报告编制要求:①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采伐作业设计应遵循现行法律法规、规程规范与技术标准;②图纸和文本必须做到清晰、完整、表达准确,同类图纸规格应统一,成果须充分表达要求的内容和深度。
3、编制项目完成时间及成果要求:采购方在将相关资料交于中标方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技术人员赴项目区进行调研与资料收集,并提交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采伐作业设计电子版初稿成果。
4、待林业等部门资料、文件提供齐全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采伐作业设计正式稿成果,文件一式贰份,电子文件一份。
5、项目成果验收标准: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通过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并拿到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或临时使用林地批复),或采伐作业设计通过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并拿到林木采伐许可证。
六、谈判响应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其它组织);
(二)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http://www.court.gov.cn)等渠道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https://www.mem.gov.cn/)等渠道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未被国家税务总局网站(http://hd.chinatax.gov.cn/xxk)等渠道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等渠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等渠道列入黑名单;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谈判响应。
(四)具备完成本项目标的物的能力,并能提供相应服务,谈判响应人必须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以上资质或测绘甲级资质。
(五)2020年1月以来至少开展过一项永久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业绩(需提供项目业绩合同和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六)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
(七)为本项目或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谈判响应。
七、招标公告期限:2024年1月4日-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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