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庆市龙兴石油机械有限公司金属结构制品加工生产用物资采购项目(二次),招标人为 大庆市龙兴石油机械有限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概况:(请登录)受大庆市龙兴石油机械有限公司(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大庆市龙兴石油机械有限公司金属结构制品加工生产用物资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招标。只确定中标人和中标价格,不确定供货数量。招标人将选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综合评价得分前2名的为中标人。
2.2中标结果有效期:自下次招标为止,最长至2024年12月31日。
2.3 交货日期:签订合同后,接到使用单位通知后20日内(含20),最长至2024年12月31日。
2.4 交货地点:大庆市萨尔图区迎峰村大庆市龙兴石油机械有限公司。
2.5选商方式:用户依据招标结果选定供应商。
2.6 技术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招标货物的加工、生产或制造商或经销商,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制造商/经销商”声明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的注册资本必须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等额外币,以开标当天中国人民银行汇率中间价计算);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所有信息最后一次核准日期在招标公告日(不含)之前为有效。(如营业执照未体现注册资本的,应出具注册地工商部门的出资证明。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的扫描件。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营业执照基础信息”选项卡网络查询截图)。
3、投标人能够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日(不含)之间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任一物资需求表中带“★”物资(规格型号需与对应物资一致的)的产品检验(检测)报告,同时提供检验(检测)机构开具的检验(检测)费发票(发票需注明检测的产品名称及规格型号,且与检验报告中的一致)。
4、投标人须承诺:如果中标,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按招标文件要求足额递交履约保证金后,按招标人要求送货,并接受招标人实行随机现场抽样,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检测),检验(检测)报告不合格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终止合同执行,并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体现上述内容】
5、投标人须承诺:如果中标,自愿接受招标人关于付款期限的规定,即货到验收合格后,招标人视资金状况在三年内付款(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体现上述内容)。
6、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 1 月 5 日08:00:00至 2024 年 1 月11 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1000 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者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5.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4 年 1 月 16 日09:00: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大庆市龙兴石油机械有限公司金属结构制品加工生产用物资采购项目(二次),招标人为 大庆市龙兴石油机械有限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概况:(请登录)受大庆市龙兴石油机械有限公司(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大庆市龙兴石油机械有限公司金属结构制品加工生产用物资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招标。只确定中标人和中标价格,不确定供货数量。招标人将选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综合评价得分前2名的为中标人。
2.2中标结果有效期:自下次招标为止,最长至2024年12月31日。
2.3 交货日期:签订合同后,接到使用单位通知后20日内(含20),最长至2024年12月31日。
2.4 交货地点:大庆市萨尔图区迎峰村大庆市龙兴石油机械有限公司。
2.5选商方式:用户依据招标结果选定供应商。
2.6 技术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招标货物的加工、生产或制造商或经销商,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制造商/经销商”声明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的注册资本必须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等额外币,以开标当天中国人民银行汇率中间价计算);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所有信息最后一次核准日期在招标公告日(不含)之前为有效。(如营业执照未体现注册资本的,应出具注册地工商部门的出资证明。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的扫描件。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营业执照基础信息”选项卡网络查询截图)。
3、投标人能够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日(不含)之间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任一物资需求表中带“★”物资(规格型号需与对应物资一致的)的产品检验(检测)报告,同时提供检验(检测)机构开具的检验(检测)费发票(发票需注明检测的产品名称及规格型号,且与检验报告中的一致)。
4、投标人须承诺:如果中标,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按招标文件要求足额递交履约保证金后,按招标人要求送货,并接受招标人实行随机现场抽样,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检测),检验(检测)报告不合格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终止合同执行,并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体现上述内容】
5、投标人须承诺:如果中标,自愿接受招标人关于付款期限的规定,即货到验收合格后,招标人视资金状况在三年内付款(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体现上述内容)。
6、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 1 月 5 日08:00:00至 2024 年 1 月11 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1000 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者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5.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4 年 1 月 16 日09:00: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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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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