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重庆市渝北区龙溪市政环境卫生管理所(采购人)委托对城区桥梁设施零星维护工程(第四次)(项目)采用 最低价 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600,000.00 元)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 包1(商品种数:1)
- 包合计:600,000.00 元
|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
| 采购目录: 其他建筑工程 需求描述: 详见竞采文件 | ¥600,000.00 | 1(件) | ¥600,000.00 |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7)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
- 报价开始时间: 2024-01-09 09:00:00(北京)
- 报价截止时间: 2024-01-09 11:00:00(北京)
- 文件必须上传: 是
- 文件上传说明: 详见竞采文件
- (一)工程工期: 一年或维护金额达到60万。
- (二)报价要求: 1、报价方式:本项目采取固定费率报价,固定费率最高限价为100%。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设置的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按废标处理,工程量清单随竞采文件一起发布,供应商按固定费率进行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本工程工程量清单为全费用,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和结合下述相关文件为依据,由供应商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采购范围内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措施费、规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报建(如需)、验收、后期服务、保险、采购代理服务费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2.结算方式:结算总价=公布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选人报价费率*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合同约定的其它因素(本项目最终结算总价以第三方审计机构审定的金额为准)
- (三)付款方式 : 1、工程款支付:采购人根据实际工程量支付工程款项,由采购人按照成交供应商单位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完竣工资料并通过工程结算审核后可以至支付工程初审金额的70%且不超过项目金额的70% ,供应商另行缴纳竣工结算金额的3%的质量保证金;通过财政局审计(备案)后,经采购人审批同意后付至审定金额的100%。 2、重庆市渝北区龙溪市政环境卫生管理所关于城区桥梁设施零星维护工程(第四次)采购预算总金额为60万元,最终结算总价不能超过60万元,由渝北区各个环卫所竣工验收合格签字,经第三方审计后,支付经费由龙溪环卫所审核后,一个月内支付到施工单位账户。
注:付款时,施工单位应提供该次应付款项对应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2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则依照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约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评审方式,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 (三)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说明: 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采购单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 4800.00元 ,由采购单位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 (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 (五)采购异议处理: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也可向平台提供商反馈协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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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下载招标公告:城区桥梁设施零星维护工程(第四次)网上竞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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