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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中心大道江东路互通建设工程水土保持监测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04 收藏项目
1、招标项目概况:
本项目新增建设用地26008平方米,主线长约0.66km,被交路江东北路改造长度0.71km,新建匝道4条长约1.1km。主线桥梁拼宽改造967m/2座(其中五甲渡大桥仅为引桥部分桥跨拼宽),匝道新建桥梁160m/1座,箱涵2道,圆管涵3道。主线南北中心大道按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兼顾城市道路功能建设,设计时速80km/h,路面采用沥青砼路面;被交路江东北路按双向六车道城市次干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40km/h,路面采用沥青砼路面。本项目属于建设类项目,项目法人为绍兴市上虞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所在区域不属于国家级、省级和上虞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
2、本次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2.1 依据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编制本工程施工期水土保持监测首报,实施方案和季报;
2.2 根据本项目工程进展情况,以调查监测为主结合定点观测,适时掌握工程区水土流失时段、流失量和流失程度变化情况;
2.3 评价工程建设对建设地周边水土流失的实际影响;
2.4 监控工程区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效果,验证水土保持方案中防治体系的合理性,并就调整相应的水土保持防治措施提出建议和意见,最大限度地减轻项目区水土流失;
2.5 为水土保持措施六项指标提供实测数据;
2.6 为该项目工程的水土保持专项验收提供依据;
2.7 提交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首报、季报、总结报告。
服务期限:水土保持监测期为施工期间+12个月自然恢复期,水土保持监测在双方签定合同并在建设单位提供服务技术资料后30天内完成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并上报浙江省监测中心,监测季报、年报及总结报告按相关规范编制执行,符合主管部门监管、审批要求。
招标上限价: 86667元
3、投标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三星及以上资质和水土保持监测三星及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和水土保持监测上岗证书,且具有在投标人单位的2023年9月至2023年11月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3投标人自 2020年1 月1 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1项一级及以上公路水土保持监测业绩(需提供合同)业绩。业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文件的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合同中未体现工程内容的,需提供项目业主(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出示的证明材料。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间截止时间:2024 年 1 月 11 日 17 时 00 分前。
5、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 1 月 15 日 14 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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