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吉安县消防救援大队定点采购、维修项目服务商遴选(4包-花木租摆及园林养护)第二次
项目编号:【AXZJ2023-ZC002-4(1)】
采购方式:比选
项目内容和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1. 根据吉府办字〔2023〕48号文件,吉财购〔2023〕25号文件,投标人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环节提供了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后,可不再提供证明材料;但需提供“吉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比选采购响应文件模版附件)。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比选文件
获取时间:2024年01月04日起至2024年01月08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17:30(北京时间)
四、比选响应文件提交
比选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9日9点00分
项目名称:吉安县消防救援大队定点采购、维修项目服务商遴选(4包-花木租摆及园林养护)第二次
项目编号:【AXZJ2023-ZC002-4(1)】
采购方式:比选
项目内容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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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数量 |
入围服务商数量 |
服务期限 |
预算金额 |
服务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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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县消防救援大队定点采购、维修项目服务商遴选(4包-花木租摆及园林养护)第二次 |
1项 |
1家 |
1年 |
10万元/年 |
服务商按采购人要求对吉安县消防救援大队的需求进行花卉更换养护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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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1. 以实际结算为准,采取续签模式,一年一签,最多叁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在下年度续签合同前,成交服务商须通过采购人对其的服务质量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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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1. 根据吉府办字〔2023〕48号文件,吉财购〔2023〕25号文件,投标人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环节提供了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后,可不再提供证明材料;但需提供“吉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比选采购响应文件模版附件)。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比选文件
获取时间:2024年01月04日起至2024年01月08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17:30(北京时间)
四、比选响应文件提交
比选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9日9点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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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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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fangting@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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