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年内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本年度(或上一年度)连续6个月的缴纳税收记录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因无营业额未纳税的月份需投标人财务部门出具证明;
5.投标本项目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应优先租用招标方的,招标方无法提供的,投标方可以自带,但须提供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复印件及定期检验报告复印件,并提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复印件及对应人员名单:
6.投标本项目所使用输送机为自有设备,须提供购置发票,数量要求按照每包单元要求进行配置:
7.提供安全、生产、质量、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8.如与铁路企业有合作经历的,铁路企业对其年度评价结果不得低于80分(满分100分),提供评价结果复印件。未与铁路企业合作过的,不做要求: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10.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1.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2.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3.未处于国铁集团信用评价“黑名单”及“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二、招标内容:详见本函附表1。
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1月3日10:00至2024年1月8日16:00(北京时间)。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年内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本年度(或上一年度)连续6个月的缴纳税收记录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因无营业额未纳税的月份需投标人财务部门出具证明;
5.投标本项目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应优先租用招标方的,招标方无法提供的,投标方可以自带,但须提供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复印件及定期检验报告复印件,并提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复印件及对应人员名单:
6.投标本项目所使用输送机为自有设备,须提供购置发票,数量要求按照每包单元要求进行配置:
7.提供安全、生产、质量、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8.如与铁路企业有合作经历的,铁路企业对其年度评价结果不得低于80分(满分100分),提供评价结果复印件。未与铁路企业合作过的,不做要求: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10.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1.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2.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3.未处于国铁集团信用评价“黑名单”及“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二、招标内容:详见本函附表1。
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1月3日10:00至2024年1月8日16: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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