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路东区标厂高品质再生水厂工程(监理) 监理资格预审公告1. 招标条件
本工程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路东区标厂高品质再生水厂工程(监理) 已由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以 京技管(核)〔2023〕53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京亦庄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 ,工程出资比例为 100%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亦庄新城0302街区B9U2地块内建设高品质再生水厂,项目东至B9M1地块红线,西至B9U1地块红线,南至B9M1地块红线,北至科创七街道路南红线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6139.5平方米,建筑规模5567.32平方米,其中地上5163.45平方米,地下403.87平方米。根据项目需水量匹配,考虑近远期结合,本次工程建设规模土建工程按照5万吨/天规模进行建设,制水设备按照2万吨/天规模进行安装。最终规模以规划许可文件载明数据为准。 工程概算(估算)投资额 13515.81 (万元)
2.3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 385 日历天
2.5 本工程的招标范围 包含水厂以及配套附属用房的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工艺设备及管道工程、工艺仪表自控工程、装修装饰工程、屋面工程、建筑电气、智能建筑工程、节能工程、通风与空调、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消防工程、污水源热泵工程、变配电工程以及厂区市政管线以及与外部市政接驳、道路、绿化、围墙及大门等配套室外工程等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对应的全部施工监理服务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2.6 其他 /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须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专业、等级)工程监理资质,具有 /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监理业绩。其中,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 ,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可以 (可以或不可以)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总监理工程师。
3.2 本工程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中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3 其他资格要求: /
4. 申请人信誉要求
4.1 失信被执行人
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安全管理风险企业
本工程资格预审对安全管理风险企业 不采用 (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4.3 其他信誉要求: /
5. 资格预审方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方法采用 有限数量制 (合格制或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时,当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可于 2024 年 01 月 03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4 年 01 月 09 日 17 时 00 分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本工程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路东区标厂高品质再生水厂工程(监理) 已由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以 京技管(核)〔2023〕53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京亦庄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 ,工程出资比例为 100%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亦庄新城0302街区B9U2地块内建设高品质再生水厂,项目东至B9M1地块红线,西至B9U1地块红线,南至B9M1地块红线,北至科创七街道路南红线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6139.5平方米,建筑规模5567.32平方米,其中地上5163.45平方米,地下403.87平方米。根据项目需水量匹配,考虑近远期结合,本次工程建设规模土建工程按照5万吨/天规模进行建设,制水设备按照2万吨/天规模进行安装。最终规模以规划许可文件载明数据为准。 工程概算(估算)投资额 13515.81 (万元)
2.3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 385 日历天
2.5 本工程的招标范围 包含水厂以及配套附属用房的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工艺设备及管道工程、工艺仪表自控工程、装修装饰工程、屋面工程、建筑电气、智能建筑工程、节能工程、通风与空调、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消防工程、污水源热泵工程、变配电工程以及厂区市政管线以及与外部市政接驳、道路、绿化、围墙及大门等配套室外工程等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对应的全部施工监理服务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2.6 其他 /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须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专业、等级)工程监理资质,具有 /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监理业绩。其中,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 ,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可以 (可以或不可以)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总监理工程师。
3.2 本工程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中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3 其他资格要求: /
4. 申请人信誉要求
4.1 失信被执行人
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安全管理风险企业
本工程资格预审对安全管理风险企业 不采用 (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4.3 其他信誉要求: /
5. 资格预审方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方法采用 有限数量制 (合格制或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时,当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可于 2024 年 01 月 03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4 年 01 月 09 日 17 时 00 分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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