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冀州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衡水湖保护和治理)已由 衡水市冀州区行政审批局 以衡水市冀州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冀州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衡水湖保护和治理)可行性研究报告》冀州行审审字【2022】12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 申请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招标人为河北垦源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冀州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衡水湖保护和治理)设计招标
2.2 建设地点:冀州镇后冢村、前冢村、刘家埝、北关村、二铺村、三铺村、四铺村;小寨乡南良村、南尉迟村、北安阳城、良心庄、北良村;门庄乡门庄村;徐家庄乡徐家庄村
2.3 建设内容:冀州区冀州镇、小寨乡、门庄乡、徐家庄乡范围内14个行政村的生活污水进行治理,治理范围内村庄住户配套灰水收集系统。后冢村、刘家埝各建设一套30吨处理量的集中污水处理站并配套污水管网收集系统;北良村、北安阳城各建设一套35吨处理量的集中污水处理站并配套污水管网收集系统;前冢村、良心庄各建设一套50吨处理量的集中污水处理站并配套污水管网收集系统;南良村、南尉迟村各建设一套70吨处理量的集中污水处理站并配套污水管网收集系统;徐家庄村建设一套200吨处理量的集中污水处理站并配套污水管网收集系统;门庄村建设一套250吨处理量的集中污水处理站并配套污水管网收集系统;二铺村、三铺村、四铺村、北关村完善污水管网收集系统并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管网。污水处理能力新增覆盖14个村庄,管网约98876米。
2.4 设计周期:3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设计工作,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根据工程设计实际需要或发包人的要求提供的相关服务工作等。
2.6 质量标准:满足工程以及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的规范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
3.2 投标人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 ”网站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01月04日 09:00 至 2024年01月10日17:00 期间(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 2024年01月24日 09:00
本招标项目冀州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衡水湖保护和治理)已由 衡水市冀州区行政审批局 以衡水市冀州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冀州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衡水湖保护和治理)可行性研究报告》冀州行审审字【2022】12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 申请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招标人为河北垦源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冀州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衡水湖保护和治理)设计招标
2.2 建设地点:冀州镇后冢村、前冢村、刘家埝、北关村、二铺村、三铺村、四铺村;小寨乡南良村、南尉迟村、北安阳城、良心庄、北良村;门庄乡门庄村;徐家庄乡徐家庄村
2.3 建设内容:冀州区冀州镇、小寨乡、门庄乡、徐家庄乡范围内14个行政村的生活污水进行治理,治理范围内村庄住户配套灰水收集系统。后冢村、刘家埝各建设一套30吨处理量的集中污水处理站并配套污水管网收集系统;北良村、北安阳城各建设一套35吨处理量的集中污水处理站并配套污水管网收集系统;前冢村、良心庄各建设一套50吨处理量的集中污水处理站并配套污水管网收集系统;南良村、南尉迟村各建设一套70吨处理量的集中污水处理站并配套污水管网收集系统;徐家庄村建设一套200吨处理量的集中污水处理站并配套污水管网收集系统;门庄村建设一套250吨处理量的集中污水处理站并配套污水管网收集系统;二铺村、三铺村、四铺村、北关村完善污水管网收集系统并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管网。污水处理能力新增覆盖14个村庄,管网约98876米。
2.4 设计周期:3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设计工作,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根据工程设计实际需要或发包人的要求提供的相关服务工作等。
2.6 质量标准:满足工程以及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的规范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
3.2 投标人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 ”网站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01月04日 09:00 至 2024年01月10日17:00 期间(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 2024年01月24日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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