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一)项目名称:驾考中心(车管所)采购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社会化系统项目(第一期)(二次)
(二)项目编号:BZJ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招标人:安徽省安车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为落实公安部交通局统一部署,开展社会化服务系统升级推广应用工作,通过全面整合亳州市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机动车查验和登记、机动车检验监管系统、驾驶理论考试系统和驾驶人考试监管系统等服务资源,达成提高系统信息安全防范能力、强化业务监管、提升服务效能和服务水平的目标。现分三期采购系统升级改造服务,本次招标为第一期。
(二)招标范围: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社会化系统,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搭建、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工作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三)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四)计划工期:自中标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完成系统搭建、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工作。
(五)最高投标限价(含税13%):1310020元,投标人按固定总价报价。投标报价超出限价或低于成本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各阶段工作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中标后不予调整,其他未尽事宜应统一考虑在报价内。不含税价格不因国家税率变化而改变,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税率调整,则价税合计的价格应相应调整,以开具发票的时间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二)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建筑业企业资质;
(三)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
(四)提供2020年至今企业类似项目业绩1个,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公安交通管理类信息化项目建设业绩;
注:提供业绩合同等相关资料复印件装订入投标文件中。
(五)投标人(含分公司,不含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注: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以现场查询为准)。
(六)投标人如在以往承接交控集团及下属企业项目过程中被记入“黑名单”,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投标活动;
(七)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投标单位公司为其缴纳的2023年6月起任意3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证明,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月1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一)项目名称:驾考中心(车管所)采购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社会化系统项目(第一期)(二次)
(二)项目编号:BZJ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招标人:安徽省安车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为落实公安部交通局统一部署,开展社会化服务系统升级推广应用工作,通过全面整合亳州市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机动车查验和登记、机动车检验监管系统、驾驶理论考试系统和驾驶人考试监管系统等服务资源,达成提高系统信息安全防范能力、强化业务监管、提升服务效能和服务水平的目标。现分三期采购系统升级改造服务,本次招标为第一期。
(二)招标范围: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社会化系统,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搭建、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工作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三)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四)计划工期:自中标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完成系统搭建、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工作。
(五)最高投标限价(含税13%):1310020元,投标人按固定总价报价。投标报价超出限价或低于成本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各阶段工作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中标后不予调整,其他未尽事宜应统一考虑在报价内。不含税价格不因国家税率变化而改变,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税率调整,则价税合计的价格应相应调整,以开具发票的时间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二)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建筑业企业资质;
(三)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
(四)提供2020年至今企业类似项目业绩1个,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公安交通管理类信息化项目建设业绩;
注:提供业绩合同等相关资料复印件装订入投标文件中。
(五)投标人(含分公司,不含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注: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以现场查询为准)。
(六)投标人如在以往承接交控集团及下属企业项目过程中被记入“黑名单”,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投标活动;
(七)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投标单位公司为其缴纳的2023年6月起任意3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证明,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月1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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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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