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洛采公开-2023-244
2、项目名称:河南科技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内窥镜诊断系统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4,920,000.00元
最高限价:42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洛直政采招标(2023)0731号-1 河南科技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内窥镜诊断系统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一标段二次 420000 42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高频切开刀设备(高频手术系统、带氩气)1套,具体技术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2)采购范围:设备的供货、运输、保险、装卸、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培训、技术支持、软件升级、售后保修、相关伴随服务及内镜中心改造装修(含空调系统安装)等;
(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完毕至正常使用;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合格标准;
(6)验收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及采购人验收标准;
(7)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包。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至质保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从事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投标人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3.3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应提供生产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投标人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3.4所投产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二类三类所投产品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3.5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投标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注:投标人应就某一包进行完整投标,否则将不被接受。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1月03日 至 2024年01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1、项目编号:洛采公开-2023-244
2、项目名称:河南科技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内窥镜诊断系统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4,920,000.00元
最高限价:42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洛直政采招标(2023)0731号-1 河南科技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内窥镜诊断系统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一标段二次 420000 42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高频切开刀设备(高频手术系统、带氩气)1套,具体技术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2)采购范围:设备的供货、运输、保险、装卸、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培训、技术支持、软件升级、售后保修、相关伴随服务及内镜中心改造装修(含空调系统安装)等;
(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完毕至正常使用;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合格标准;
(6)验收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及采购人验收标准;
(7)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包。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至质保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从事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投标人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3.3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应提供生产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投标人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3.4所投产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二类三类所投产品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3.5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投标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注:投标人应就某一包进行完整投标,否则将不被接受。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1月03日 至 2024年01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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