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HS(2024)CG005
项目名称:惠安县城南文教园项目预算审核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0 元
最高限价(如有): 0 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在招标人提供预算所需材料,中标人需在25天内完成预算审核编制,且完成编审核对工作,提交经编、审单位共同确认后的正式审核成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接受非中小企业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按本采购文件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注:①上述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②依据相关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③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投标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近一年内出具的资信证明;
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
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缴费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生效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应提供书面声明);
(4)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02日至2024年01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项目编号:FJHS(2024)CG005
项目名称:惠安县城南文教园项目预算审核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0 元
最高限价(如有): 0 元
采购需求:
|
合同包 |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规格 |
|
1 |
1-1 |
惠安县城南文教园项目预算审核服务 |
1 |
项 |
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磋商内容及要求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接受非中小企业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按本采购文件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注:①上述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②依据相关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③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投标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近一年内出具的资信证明;
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
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缴费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生效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应提供书面声明);
(4)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02日至2024年01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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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下载招标公告:培训部回收B-5159飞机拆下件服务采购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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