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S-ZC-CS-20231110
项目名称:南雄市畜牧兽医水产服务中心动物防疫应急及检测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802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802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订单下达之日起10天内交货
采购包2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订单下达之日起10天内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司法部印发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对于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参与本项目所享受的优惠政策,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响应供应商为分公司,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响应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按报价函格式)。3.2.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www.zxgk.court.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的“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02日 至 2024年01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项目编号:ZS-ZC-CS-20231110
项目名称:南雄市畜牧兽医水产服务中心动物防疫应急及检测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802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802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1-1 |
防疫、防护卫生装备及器具 |
实验室检测试剂及耗材 |
1(项) |
详见第二章 |
62650.00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订单下达之日起10天内交货
采购包2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1-1 |
防疫、防护卫生装备及器具 |
动物防疫应急物资及防护用品 |
1(项) |
详见第二章 |
105370.00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订单下达之日起10天内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司法部印发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对于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参与本项目所享受的优惠政策,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响应供应商为分公司,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响应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按报价函格式)。3.2.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www.zxgk.court.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的“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02日 至 2024年01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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