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S23ZCF092
项目名称: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生殖医学中心IVF实验室专用培养皿供应商采购项目二次年度供应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综合评比
预算金额(元):260000.00元/年
最高限价(如有):260000.00元/年
采购需求: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1 | 生殖医学中心IVF实验室专用培养皿年度供应商采购 | 1 | 项目具体需求详见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260000.00 | 本项目为延续性服务项目,每年预算260000.00元,服务期限2年,总预算520000.00元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260000.00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响应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须提供信用查询记录(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4)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资格承诺函》;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资格承诺函》;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资格承诺函》;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提供《资格承诺函》;
(8)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类: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工程类: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注:(4)-(7)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综合评比文件
时间: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9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