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2024-2025年度机房消防代维项目
2、招标编号:(请登录)
3、服务范围:为确保采购人信息机房(仙岳路458号邮政大楼2楼)安全稳定的运行,拟对信息中心机房消防系统的维保服务进行采购。
4、招标内容:
注:本项目/包最高投标限价为44000元,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5、投标人资格条件:
5.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2投标代表正反面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5.3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投标人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缴纳相应税收(如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4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单位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就该资格条件提供书面声明及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5.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应答。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应就该资格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投标人应就该资格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投标人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应就该资格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8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与福建省内邮政系统任何单位未发生过诉讼争议,且合作过程中没有违法或不良记录。投标人应就该资格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9投标人应提供《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及《承诺与声明》(按招标文件格式)。
5.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11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应就该资格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1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应就该资格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13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记录、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固定办公场所并能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设施和装备、具备完善的风险防控能力。投标人应就该资格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14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开具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以下方式的任意一种提供证明材料:(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事项通知书;(3)投标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扫描件;(4)注册地国家税务局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截屏;(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投标人应就该资格条件提供书面声明及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5.15投标人具有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资质,必须通过福建省消防技术服务信息平台维护保养检测评定。
6、获取招标文件
6.1时间(获取招标文件期限):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1月02日至2024年01月22日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编号:(请登录)
3、服务范围:为确保采购人信息机房(仙岳路458号邮政大楼2楼)安全稳定的运行,拟对信息中心机房消防系统的维保服务进行采购。
4、招标内容:
|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服务期限 | 技术和服务要求 | 合同包预算 (最高限价) |
| 1 | 2024-2025年度机房消防代维项目 | 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 44000元 |
5、投标人资格条件:
5.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2投标代表正反面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5.3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投标人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缴纳相应税收(如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4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单位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就该资格条件提供书面声明及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5.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应答。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应就该资格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投标人应就该资格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投标人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应就该资格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8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与福建省内邮政系统任何单位未发生过诉讼争议,且合作过程中没有违法或不良记录。投标人应就该资格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9投标人应提供《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及《承诺与声明》(按招标文件格式)。
5.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11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应就该资格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1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应就该资格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13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记录、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固定办公场所并能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设施和装备、具备完善的风险防控能力。投标人应就该资格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14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开具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以下方式的任意一种提供证明材料:(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事项通知书;(3)投标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扫描件;(4)注册地国家税务局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截屏;(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投标人应就该资格条件提供书面声明及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5.15投标人具有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资质,必须通过福建省消防技术服务信息平台维护保养检测评定。
6、获取招标文件
6.1时间(获取招标文件期限):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1月02日至2024年01月22日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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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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