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安平高新区2023年排水工程 已由 安平县行政审批局 以 安审批投资【2023】9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安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河北安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地点:河北安平高新区、南王庄镇工业园区。
建设内容:本项目拟对安平县高新区经七路(正港路至京堂北分干渠)段、经三路(正港路至平安街)段、正港路以南两路高压线之间(正港路至京堂北分干渠)、京堂北分干渠南侧(经二路至经五路)、(经六路至经七路)、南王庄镇工业园区(园区一路、园区二路)铺设雨水、污水收集管网。
建设规模:项目新建雨水管13500.14m,污水管13500.14m,检查井189个,雨水口320个。
(2)设计周期:10日历天。
(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现行标准规范,并能通过主管部门的审查。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的配合等与设计有关的全过程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a.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b.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c.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提供注册证书。 d.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
3.1.2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现场查询为准)。
3.1.3 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3 00:00 至 2024-1-9 23:55(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1-23 9:00
本招标项目 河北安平高新区2023年排水工程 已由 安平县行政审批局 以 安审批投资【2023】9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安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河北安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地点:河北安平高新区、南王庄镇工业园区。
建设内容:本项目拟对安平县高新区经七路(正港路至京堂北分干渠)段、经三路(正港路至平安街)段、正港路以南两路高压线之间(正港路至京堂北分干渠)、京堂北分干渠南侧(经二路至经五路)、(经六路至经七路)、南王庄镇工业园区(园区一路、园区二路)铺设雨水、污水收集管网。
建设规模:项目新建雨水管13500.14m,污水管13500.14m,检查井189个,雨水口320个。
(2)设计周期:10日历天。
(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现行标准规范,并能通过主管部门的审查。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的配合等与设计有关的全过程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a.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b.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c.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提供注册证书。 d.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
3.1.2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现场查询为准)。
3.1.3 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3 00:00 至 2024-1-9 23:55(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1-23 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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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下载招标公告:河北安平高新区2023年排水工程设计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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