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福安市医院公共卫生综合楼医用窗帘床帘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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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市医院公共卫生综合楼医用窗帘床帘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24-01-01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福安市医院公共卫生综合楼医用窗帘床帘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7.2603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2603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允许进口
最高限价
谈判保证金
1
1-1
福安市医院公共卫生综合楼医用窗帘床帘
1批

172603
1720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进口产品:执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品目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2) 小型、微型企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3) 监狱企业: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执行《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只接受中小微企业前来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响应文件格式规定提供。注: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02日 至 2024年01月0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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